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业务外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FGYK2024070802XFYWWBZB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 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 ” 业务外包 (二次)项目 ,招标人为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 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 ” 业务外包 (二次)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 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 ” 业务外包 (二次)项目
2.2招标编号:L F GYK20240 708 0 2XF YWWBZB
2.4服务地点: 南阳公寓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 业务外包 (二次)项目。外包公司 负责服务楼内叫班室作业(乘务员叫班)、楼内房间、卫生间、洗漱间、浴室、功能辅助房间等及公共区域的的日常保洁和零小维修服务,公寓门卫管理、庭院环境保洁;食堂餐饮相关服务;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服务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 27922.17/月元 (含税)。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 南阳公寓保洁、食堂服务 ” 业务外包 (二次)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服务期: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证明材料 ,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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