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悦泰2024年九江基地尾气处理液包装桶采购项目包装桶招标公告
天津悦泰2024年九江基地尾气处理液包装桶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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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悦泰2024年九江基地尾气处理液包装桶采购项目(WZ20240724-1605-7847-B1)招标人为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装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聚乙烯加注管件\Φ42.5
25000.00
个
包1-包装桶
2
PET桶\20L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25000.00
件
包1-包装桶
3
聚乙烯加注管件\Φ42
50000.00
个
包1-包装桶
4
PET桶\10L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50000.00
件
包1-包装桶
5
200L聚乙烯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0.00
个
包1-包装桶
6
聚乙烯加注管件\Φ41
300000.00
个
包1-包装桶
7
20L聚乙烯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000000.00
个
包1-包装桶
8
10L聚乙烯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500000.00
个
包1-包装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模具图纸由招标人提供,模具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担负。投标人须承诺对本次项目各类所需模具进行担负,且不得用于与招标方合作外其他用途,待双方结束合作,模具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须无偿返还。
3.1.7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可具备批量供货能力。
3.1.8 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物资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1.9 为保证送货及时性,投标方须满足招标方订货后5小时内可送达指定交货地点要求;同时投标方须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相关资料及相关计划文件。如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对应要求中批量供应准备期内未满足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1.10 如招标方在招标基地范围或中标单位生产地约300公里以内增加送货基地,可执行本合同。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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