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线茶山至平湖段牵引供电Ⅰ、Ⅱ线及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深线茶山至平湖段牵引供电Ⅰ、Ⅱ线及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2024-5 1.招标条件 广深线茶山至平湖段牵引供电Ⅰ、Ⅱ线及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关于广深线茶山至平湖段牵引供电Ⅰ、Ⅱ线及相关设备设施改造的指导意见》(计深函〔2024〕0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范围: 广深线是贯通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及香港等重要城市的铁路干线,是华南地区的重要铁路通道。广深I及Ⅱ线、Ⅲ线、IV线电气化工程分别于1998年8月、2000年9月、2007年4月开通运营。 目前,部分牵引供电设备过负荷情况严重,系统可靠性、安全性降低,同时,正线承力索采用纯铜承力索,不符合行业安全运营有关规定。为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牵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保障运输秩序,逐步对广深I、II 线牵引供电正线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 2.2招标范围 广深线茶山至平湖段牵引供电Ⅰ、Ⅱ线及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各阶段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设计变更文件编制、概算清理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内容。 2.3服务期限: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工程总投资16000万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8个月。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51.588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铁路行业甲(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路专业电气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4近五年(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承担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气化设计项目或类似项目工程设计至少一项。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电气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勘察设计行业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近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处于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停标期限内; (6)近3年内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近3年内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9)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图评价、施工图审核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处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停标处罚期内; 3.4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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