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C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项目涉铁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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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C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项目涉铁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 编 号: GC-2024- 43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 C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项目涉铁工程已由 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 C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云龙发改〔2020〕13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株洲市国盛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比例 100% ,资金已落实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 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
建设规模:
(一)工程范围
1.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 C 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分左幅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左幅机动车道、右幅机动车道、右幅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均采用桥梁结构分别对应从长株城际铁路白石港特大桥第 27#、28#、29#、30#桥孔内穿过。桥梁上部均采用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结构,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台、钻孔桩基础结构。
2.在长株城际铁路白石港特大桥第 26#孔内(交叉点铁路里程K44+574)明挖埋设一根 DN1000mm 钢筋混凝土护管,护管中心线与铁路中心线交角为 79°,护管内敷设一根 DN500mmHDPE 污水管。
3.在长株城际铁路白石港特大桥第 31#孔内(交叉点铁路里程K44+738)明挖埋设配套强电、弱电排管,管线与铁路中心线交角为 79°,排管外侧均采用 C25 钢筋混凝土封包。
4.在左幅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外侧悬挂一根 DN800 钢护管,护管内铺设一根 DN600 钢管给水管,管内设计压力为 0.5Mpa。
具体范围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二)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60km/h,设计汽车荷载城市-A 级,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地震设防烈度Ⅵ度。各类市政管线管线及护管尺寸、材质、壁厚均须满足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三)工程投资及工期
1.工程总投资为41072.08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比例100%,其中涉铁部分金额为4129.2898万元,该项目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587.02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40天。
2.2 招标范围
株洲云龙示范区藏龙路 C段(盘龙南路-迎宾大道)项目涉铁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 。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3.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本项目位于长株城际铁路桥梁投影范围外的基础均为钻孔灌注桩,可采用常规陆地施工法,采用旋挖钻施工,平整墩位场地,插打钢护筒,安装钻机,利用泥浆护壁钻孔、清孔、安装钢筋笼,浇筑水下混凝土。
在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对邻近铁路的桥墩桩基(勘察阶段未钻孔)进行补钻,施工单位应注意与地质详勘资料的比对,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构造与参照的地质资料有出入时,应通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以便重新核对地质资料、调整桩长、确定基底标高。
长株城际铁路属于国家高速铁路。 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 2021〕31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项目属于 邻近高速 铁路营业线施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 以上 和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 以上 资质 。
( 2)业绩要求: 近五年( 2019年5月-2024年5月)内完成过市政桥梁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至少1项,同时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1项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或其它可以用于证明业绩的复印件资料。
( 3)项目经理: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8年及以上市政桥梁工程或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 2021年5月至 2024年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8年及以上市政桥梁工程或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从事市政桥梁工程或铁路工程项目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未处在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
( 5)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②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000万元。③在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00万元 。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 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 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 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 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申请人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不存在近三年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4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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