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金堂公司2024年#2翻车机A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金堂公司2024年#2翻车机A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6601,招标人为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1 ) 金堂公司 #2 翻车机系统由武汉电力设备厂设计制造。翻车机翻卸形式为 C型转子式,驱动方式为销齿传动,其压车机构采用液压压车。采用折返式卸车作业线,它是以翻车机为主体,附属设备包括重车调车机、迁车台、空车调车机等组成。翻车机系统综合卸车能力为20-25辆/小时。
( 2 ) #2 翻车机 A 修 包括 : 本体检修 、 重调机检修 、 空调机检修 、 迁车台检修 、 夹轮器检修 、 缓冲煤篦子检修 、 喷雾除尘装置检修 、 电动机检修 、 变频器检修 、 控制和操作系统及操作台 检修 、 电控系统及电缆检修 、 调试 、 车辆检测 等间隙有项目, 详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3 ) #2 翻车机 A 修 设备检修计划工期为: 35 天(日历天), 20 24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5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若设备生产厂家实施,可不需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转子式单翻最大载重量100吨及以上的翻车机设备大(或A)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检修和铁路检车。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检修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转子式单翻、最大载重量100吨及以上的翻车机大(或A)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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