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妇幼保健院腹腔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7-JCEC-G2024-0270
项目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妇幼保健院腹腔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需求:
腹腔镜1套,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全部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买方目的地,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供应商为医疗器械代理商,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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