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项目(二标段)
广西
-来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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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第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项目
编号:CGN-202407050005)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
来宾兴宾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良庆风电项目塔筒采购。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一标段)
第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二标段)
第三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良庆南晓100MW陆上风电项目塔筒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
不得出现不相同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
独评标,当三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N标段整体报价金额最低的原
则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以此类推。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
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二标
段)"。
中广核 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 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宾市兴宾 区境内,距 兴
宾 区城区9 km。工程地面高程在300 m~650 m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252 km2,场址地势总体 起
伏较大 ,属于 岩溶溶蚀 地貌。风机主要沿 山脊 布置。设计拟安装42台单机容量为 7150 kW的
风力发电机组。
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对应项目场区南区,拟采
购19台新疆金风GWH 204-7.15 V12R05C100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等相
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台、
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端子(每段塔筒两端留4个接地端子)、电缆
固定夹块、轴流风机、塔筒内消防灭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电气接线盒、
固定灯具用焊接螺柱连接、塔筒内件连接方式为焊接螺柱连接;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不含抓绳
器);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
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第一批塔筒(1套) 交货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第二批塔筒(4套) 交货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第三批塔筒(8套) 交货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第四批塔筒(6套) 交货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
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招标人
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22年、2023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套)以上的风电场。(投
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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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兴宾七洞陆上风电项目塔筒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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