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机关事务中心敦煌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
-酒泉市
敦煌市机关事务中心敦煌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敦煌市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23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3003JH620982001
项目名称:敦煌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352000(万元)
最高限价:56.352000(万元)
采购需求:选定1家服务机构负责敦煌市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由服务机构招聘保洁人员(至少配备4人)、保安人员(至少配备保安6人、会务及活动室3人,共9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零申报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未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1.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优先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劳务派遣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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