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514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四川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阿坝州九寨沟1#地块和理县2#地块光伏项目法人确认及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函》(川发改能源函〔2023〕7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大录乡大录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九寨沟1#地块上牛场光伏项目场址位于九寨沟县大录乡范围内,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场址涵盖上牛场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N33°30"23.67",E103°47"37.99"(上牛场),海拔高度2600~3900m,场址位于九寨沟县西北50km。场址经省道S301、乡道及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可到达,交通便利。
2.4 招标范围: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备案名称:九寨沟1#地块上牛场光伏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光伏项目施工准备、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个;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相关监理业绩(注:“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若无法体现,则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经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514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四川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阿坝州九寨沟1#地块和理县2#地块光伏项目法人确认及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函》(川发改能源函〔2023〕7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大录乡大录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九寨沟1#地块上牛场光伏项目场址位于九寨沟县大录乡范围内,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场址涵盖上牛场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N33°30"23.67",E103°47"37.99"(上牛场),海拔高度2600~3900m,场址位于九寨沟县西北50km。场址经省道S301、乡道及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可到达,交通便利。
本项目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所发电能由35kV集电线路汇流后送至220kV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一台220kV的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送出线路送出至多诺水电站,以水光互补形式打捆送出。送出线路长度约12km。
项目建设拟采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预计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进入商业运行。
2.4 招标范围: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备案名称:九寨沟1#地块上牛场光伏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光伏项目施工准备、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能源节约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个;
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目完工、资料整编和移交、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完成、完工结算、配合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相关监理业绩(注:“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若无法体现,则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经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