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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川维化工公司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框架协议招标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招标公告

(重招)2024年度川维化工公司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度川维化工公司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框架协议招标(WZ20240724-0803-797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酯类\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工业级

    160.00

    包1-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含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生产企业自己参与投标,不能再授权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许可范围含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类别)、危化品安全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许可范围含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类别)等。
3.1.7 投标商需提供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在聚乙烯醇相关行业的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95%)的销售业绩发票,业绩数量不能少于30吨。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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