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灌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新疆
-博尔塔拉州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项目业主)签订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E6500003901005432001001 ),拟对该项目 灌浆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大河沿子河出山口处,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远期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是在已完成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大坝、泄洪冲沙洞、溢洪道和新建放水隧洞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扩建的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总库容2193.23万m3,扩建后水库工程坝顶高程620.50m,最大坝高76.32m,坝顶宽8m。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618.00m,设计洪水位617.92m,校核洪水位619.96m,死水位589.75m。水库扩建后为大河沿子灌区20.85万亩耕地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设计水平年为下游灌区供水可达到5209.37万m3。工程建成后在一期防洪任务的基础上,将下游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大坝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含钻孔、埋管、灌浆等。
计划工期:总工期 417 日历天,计划 2024 年 7 月 10 日开工, 2025 年 8 月 31 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01月起至今)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灌浆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经理资格: 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公司社保证明),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册要求: 在平台注册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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