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财务税务管理模块技术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财务税务管理模块技术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2-139-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财务税务管理模块技术服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财务税务管理模块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北京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2.6 招标范围: 华能集团数字化财务税务管理模块项目开发实施,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3个数字化财务相关业绩((项目内容需包含税企直连或进销项管理或协同结算或乐企等相关内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关键页。
(2)投标人需出具可提供全部源代码的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