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公司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2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管辖范围内开发的项目所在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电建地产华南区域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2.3 项目工期:730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项目零星维修以及交付后的临时维修工程,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其委托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合同及工程量报价表。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维保工程、零星维修工程、精装修工程或总承包工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合作内容、合同总金额及盖章页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2)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内容进行评审。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6 中标人数:1家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2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建地产华南区域2024年-2025年第三方维保修工程集中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管辖范围内开发的项目所在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电建地产华南区域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2.3 项目工期:730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项目零星维修以及交付后的临时维修工程,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其委托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合同及工程量报价表。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1.本项目最高限价: 6,625,561.28 元。注: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被否决其投标。
2.中标入围单位数量: 1 家 (评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入围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入围单位)。
3本次采购采用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方式(简称“框架协议招标”)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招标人归集预期一定期限内的重复性采购项目或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的内容范围以及预计采购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框架协议中标单位 1 家,并以双方签订的《 集中采购合作 协议 》约 定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质量标准、交易条件、协议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单位(即实际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具体项目需求,通过在第一阶段形成的框架协议中标单位签订具体项目《 【 XX 项目】第三方维保修工程施工合同 》并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维保工程、零星维修工程、精装修工程或总承包工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合作内容、合同总金额及盖章页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2)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内容进行评审。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6 中标人数:1家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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