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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消防全流程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

广东

-

汕尾市

发布时间:2024-07-1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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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HAF消防全流程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06120003-N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HAF消防全流程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406120003-N1 ),已通过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评审
项目规模:HAF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
招标内容与范围: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消防设计和验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能发核电〔2019〕84号)、《核电厂消防验收评审实施细则》(国能发核电规〔2022〕45
号)、《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核电〔2015〕415号)的要求,依照消防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项目进度及实际情况,开展HAF消防工程相关全过程评审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和范围
具体如下:

(1)消防设计与最新消防法规、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审查;

(2)开展与消防有关的施工图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消防专篇评审意见在相关施工图中的落实情
况的审查;

(3)核电厂消防设备安装活动、消防系统重要试验现场抽查与见证;

(4)消防自验收见证检查;

(5)机组首次装料前消防评估;

(6)消防设计变更审查;

(7)消防竣工验收评审(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联动试验检查、出具评审报告、向国家能
源局专家委员会汇报等相关工作);

(8)承诺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的确认。

另外,①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HAF工程所有子项;②对于非生产区子项,服务范围应至少包括施
工图审查、消防设备安装活动、消防系统重要试验现场抽查与见证、消防设计变更审查,配合相关部
门验收等工作,同时应满足后续能源局对于非生产区建筑物的监管文件要求。
计划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7月30日至2030年7月30日,自本服务合同签订至国家能源局完成对
HAF项目消防竣工验收评审,获得批复文件,承诺整改项全部验收合格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
位;
2.资质要求:
(1)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提供国家
发改委2022年第3号公告附件:遴选确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或提供能
源局推荐名单;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改革后为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或核工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改革后为
核工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乙方不得与HAF工程的设计单位、营运单位、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人员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同时满足:1)持有中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消防
工程师或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质;2)须具有4年及以上100万千瓦级动力电厂消防工程评审工
作经验(可提供评审单位的评审函件、问题单、通知等证明文件)。
(2) 技术专家:同时满足:
1)专家组由总体(含建筑防火)、给水排水、电气仪控、供热通风、消防管理等专业人
员组成,每个专业不少于2人,相关人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员应当以
乙方本单位人员为主,外部专家数量比例不得超过40%。
2)装料前消防评估,乙方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且应包括能源局核电厂消防专家委员
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工作组委员不少于3人。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1)、2)承诺,格式自拟。
(3) 乙方需派遣专业工程师至(常驻现场或根据工作需求阶段性派驻)现场,开展消防
设备安装活动、消防系统重要试验现场抽查与见证等现场工作,现场见证环节负责人具有国
家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
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要求: 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3年(2021年-202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5.业绩要求:在2019年11月25日后,投标人具备有承担消防全过程评审的业绩。须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包括①合同封面;②供货内容页;③签字盖章页。
6.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范围及期限内 。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0日;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7时30分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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