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LNG接收站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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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LNG接收站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LNG接收站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Y24-TJ02-GC02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天津市
标段数量:
3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国家管网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为LNG接收站推广智能巡检机器人应用,采购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布置在槽车区进行智能巡检和智能监控,并建设具有智能识别算法功能的巡检机器人系统管理平台。其中,大连LNG利用原有挂轨式机器人进行升级改造,覆盖整个槽车区域;天津 LNG 接收站部署两套轨道式巡检机器人,覆盖整个槽车区域;粤东 LNG 、深圳LNG、北海 LNG 和海南 LNG接收站部署一套挂轨巡检机器人,覆盖槽车区域;各接收站将同时部署机器人巡检轨道、机器人充电装置、通信等配套设施以及机器人智能巡检管理平台,机器人智能管理平台实现所有轨道式巡检机器人的设备管理、数据管理、巡检任务管理等功能;同时通过私有云部署的方式,部署智能巡检管理系统,对集团内各站场部署智能巡检系统进行综合管理,汇总数据,结合统建系统及其他系统需求,统一接口对外提供数据。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LNG接收站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0 14:5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16 16:5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
登录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05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8-05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粤东LNG和深圳LNG槽车区域智能巡检机器人轨道设计图纸及安装方案,各采购轨道式巡检机器人1套,含智能机器人终端、充电装置、无线通信装置,并完成智能巡检机器轨道施工,完成智能巡检机器人安装调试,配合标段一中标单位完成智能巡检机器人管理系统软件智能算法功能开发;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必须分别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3.2.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3提供的产品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机构的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工程要求的防爆产品CCC认证;3.2.4巡检机器人附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制造商应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3.2.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机构的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工程要求的防爆合格证(包含主要设备巡检机器人、充电装置、通讯装置)。3.3财务要求: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承诺书)。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3年财报未出的,可提供2020年至2022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两项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产品成功应用业绩。业绩应涵盖本次投标所提供设备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包括供货合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用户名称(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及时间等关键页。注:评审小组如发现供应商业绩造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5信誉要求:3.5.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a.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b.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c.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以上(a)—(c)条款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查询截图,且截图需显示查询结论。若供应商未提供信誉查询截图,在评审阶段,以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及其所属各单位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及其所属各单位列入黑名单。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3.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3.6项目经理要求: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提供有效资格证书)。3.6.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资格证书)。3.6.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配备符合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有效资格证书)。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8.1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或设备厂家,允许设计+施工+设备组建联合体。3.8.2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3.9其他要求:3.9.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方工作分工及职责。3.9.2供货符合性要求:巡检机器人是一个“交钥匙”工程。机器人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小于3000h。(提供承诺书)3.9.3备品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提供承诺书)3.9.4合同服务期:合同签署后3个月,完成相应接收站轨道式巡检机器人轨道设计图纸和安装方案,完成智能巡检机器人设备采购及建设,机器人管理系统智能算法开发并推广应用。(提供承诺书)3.9.5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健康安全环保(QHSE)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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