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锅炉外部检验和3号锅炉内部检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陕西
-宝鸡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470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0-31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锅炉外部检验和3号锅炉内部检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依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第9.4.2条定期检验周期: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电站锅炉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年进行一次。 本次对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锅炉定期外部检验服务。根据上次外部检验结论,结合生产计划,进行1-4号锅炉进行定期外部检验和年度检查工作;对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锅炉进行定期内部检验服务。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论,结合生产计划,进行3号锅炉进行定期内部检验和年度检查工作。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依据陕质监函[2005]192号《关于认真做好电站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电站锅炉定期检验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火力发电厂在每年年初将当年需定期检验的锅炉计划报锅炉检验检测机构。对于160t/h<D<1000t/h电站锅炉由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定期检验。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104号)”批准,由原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合并为。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4台300MW锅炉型号为DGl025/18.3—Ⅱ9 额定蒸发量935t/h。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与实施单一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陕西西安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
十、公示期限: 2024-07-10至2024-07-17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