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两年)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293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两年)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阜康市 。
2.2 项目规 模: 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二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58/19-QT-29301 | 保安服务 | 提供门卫服务(包括消防自动报警器的监控)及守护服务。提供流动巡逻服务。负责生活、生产、办公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生活、生产区大门人员、物资、设备等进出安保管理。负责生活、办公区域灭火器的更换、检查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安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保安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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