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实时监控及故障预警系统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实时监控及故障预警系统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实时监控及故障预警系统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0713143 SXZB-2407157811JNF1578/01 ) , 已由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晋控电投计字 [2024]65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为构建一套设备实时监控及故障预警系统,含数据处理、数据建模分析、数据决策及消息报警中心。实现对机组性能的实时监控、分析及消息报警功能,包括经济性、效率、能耗、耗差等数据,同时增加入炉煤热值实时计算,通过能耗在线性能试验功能,方便了解不同工况的机组及设备性能,为国峰电厂机组经济性指标的监管提供平台及数据基础。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业务需求调研及确认、系统架构设计、平台搭建、二次开发、安装调试、数据准备 /整理/关联、上线试运行、用户培训、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和对下一阶段项目实施的建议方案。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本项目的完工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三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厂国产化厂级监控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投运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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