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38-CG-240713116 SXZB-2407155111JNF1551/01 ) , 已由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2024]13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源 , 采购人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为公司提供上市公司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各类法律诉讼案件咨询、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出席见证股东大会、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等服务。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该项目总的服务周期为 3年,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每签订一次的服务周期为一年;上年度合同履行完成提前1个月内完成对成交单位的整体考核评价来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协议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工作成果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需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已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2023年度)(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三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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