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车辆段5T设备大修招标公告
湖南
-株洲市
招标公告
株洲车辆段5T设备大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4-86)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车辆段5T设备大修招标人为株洲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内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划分7个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7个包件,采购内容包括: 1#包件:株洲车辆段白马垅京广线下行TADS设备大修 2#包件:株洲车辆段怀化东沪昆线下行等6套TFDS设备大修 3#包件:株洲车辆段怀化沪昆线下行等12套TVDS设备大修(5套) 4#包件:株洲车辆段怀化沪昆线下行等12套TVDS设备大修(6套) 5#包件:株洲车辆段怀化沪昆线下行等12套TVDS设备大修(1套) 6#包件:株洲车辆段石长线5套THDS设备大修 7#包件:株洲车辆段永州3套THDS大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 各包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对应投标包件中资质条件: 3.3.1 1#包件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产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良好的用户评价。 (3)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株洲车辆段项目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交验但因自身等任何原因未完成交验的情况。 (4)参加投标单位的大修配件须与既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通用互换。 3.3.2 2#包件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产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良好的用户评价。 (3)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株洲车辆段项目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交验但因自身等任何原因未完成交验的情况。 (4)参加投标单位的大修配件须与既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通用互换。 3.3.3 3#、4#、5#包件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产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良好的用户评价。 (3)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株洲车辆段项目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交验但因自身等任何原因未完成交验的情况。 (4)参加投标单位的大修配件须与既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通用互换。 3.3.4 6#包件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2.产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良好的用户评价。 (3)3.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株洲车辆段项目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交验但因自身等任何原因未完成交验的情况。 (4)4. 参加投标单位的大修配件须与既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通用互换。 3.3.5 7#包件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1.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2.产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良好的用户评价。 (3)3.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有株洲车辆段项目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交验但因自身等任何原因未完成交验的情况。 (4)4. 参加投标单位的大修配件须与既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通用互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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