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
-抚州市
关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4070173)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4070173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4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支付提货款后30日历天内到货,货到工地后60天内安装、调试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 1)所供电梯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2)所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注:如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2019年6月1日后办理的,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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