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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建筑分公司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隔墙板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

-

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4-07-1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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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公司长春中韩示范区保障住房总承包工程项目(隔墙板)采购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JZ-2024030-2)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示范区保障住房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示范区保障住房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承包.

3.2工程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

3.3建设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3.4设计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5资金来源:业主拨付。

3.6工程内容:1-6#住宅楼及26#商业楼,所涵盖的地上建筑面积为47860㎡,地下建筑面积为17500㎡。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工程造价
:暂估3.5亿元。

3.2招标内容

隔墙板采购招标,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
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 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
报表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隔墙板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
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投标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
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注:1.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个
体工商户、个人等民事主体均可以注册前述平台并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不属于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限制。2.该平台由法大
大研发,由其联合工商总局企业信息系统、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系统识别签约主体身份,对签约主体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配备授权机构发行
的数字证书。3.该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该平台由法大大进行安
全防护。)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IP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
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1日到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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