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机关电梯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机关电梯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省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机关电梯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46-CG-240612996 SXZB-240623211JNG232/01 ) , 已由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 潞新董字【 2024 】 12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荷载1150kg,运行速度1.5米/秒,5层5站;机房简单装修,破墙,电梯安装后局部修缮,电梯报价包含电梯内装修(吊顶为玫瑰金框架、亚克力透光板;轿壁为玫瑰金发纹不锈钢,玫瑰金镜面;不锈钢扶手,轿门为发纹不锈钢;PVC地板)、安装、调试,取得通过特种设备验收证,一年免费维保。
2.2计划工期:45天
2.3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三道岭人民路1号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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