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暨江南小剧场秋季演出季活动 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HR-C2024-0023
项目名称: 第二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暨“江南小剧场”秋季演出季活动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叁佰贰拾万 元整(小写: 320 0000.00元)
采购需求:
第二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暨 “江南小剧场”秋季演出季 活动 由 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承办。
本次 活动 拟于 2024年9月在苏州开幕,主体内容有开闭幕式、剧目展演、人才培训班、学术交流活动,期间将同时开展剧目演后谈、公益讲座等丰富多彩的线下交流活动。活动旨在展示国内戏剧优秀剧目,传承和弘扬江南地区优秀传统文化,为城市的文化艺术注新的活力。同时,持续深入推广小剧场戏剧文化,以丰富多彩的戏剧活动让小剧场变得更具可塑性,进一步成为为民、惠民、乐民的共享文化驿站,“孵化”出城市的文化活力和幸福感。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做好第二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暨“江南小剧场”秋季演出季活动的开闭幕式、场地接待与活动执行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两个月 ( 2024年9-10月,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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