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EPC总承包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四川
-阿坝州
中国电建九寨沟水电开发公司四川省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九寨沟公司实施)EPC总承包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接受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 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 编号: JHDC-XNY-JA-2024-043 (系统编号:) 进行 公开招标。
根据 招标 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 招标 文件内容 补遗 澄清 如下:
1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9.试验与调试 : 项目移交生产验收 2年后,由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电站进行性能整体试验检验。除此之外,所有与本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相关试验与调试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包括但不仅含以下工作 ” 。
现修改为: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9.试验与调试 : 项目移交生产验收 2年后,由发包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电站进行性能整体试验检验。除此之外,所有与本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相关的试验与调试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包括但不仅含以下工作 ” 。
2、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2.29 接入集控中心要求”,
现修改为: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2.29 接入集控中心要求(此部分要求相关工作内容不包含在本招标项目承包人工作范围内) ”
3、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10:00分,现推迟至2024年07月30日10:00分。
4、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 补遗文件 为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 招标 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 补遗文件 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 招标 文件执行。
特此 补遗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九寨沟县三道城村
邮 编: /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利、苏世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0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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