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万州电厂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万州电厂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6683,招标人为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 1. 1 项目概况 :
万州电厂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距离万州城区(五桥) 19公里,交通方便。万州电厂在役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2000MW,万州电厂1号机组于2015年2月9日、#2机组于2015年9月18日分别通过168小时试运,正式投产发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粉煤灰:指电厂除尘器直接收尘得到的粉煤灰原灰,即没有经过任何分选、粉磨或其它加工处理的粉煤灰,招标人销售的粉煤灰不分等级、指标等标准,且不承担粉煤灰品质造成的任何损失,不保证任何物理化学指标。
电厂设施:灰库共 2座,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1950m3。灰库只有一种卸灰方式,即干灰排放,干灰排放用于罐车装灰,不调湿灰。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万州电厂两台 1000MW发电机组在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正常情况下,粉煤灰年产 量预估 50 万吨(具体产量以两台机组实际产生的粉煤灰为准), 粉煤灰年销售量预估 50 万吨(实行以产定销,招标量仅为暂定量) 。粉煤灰销售量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并满足招标人生产现场需求,投标人保证及时装运出厂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合同服务期限计划 202 4 年 9 月 7 日至 202 5 年 9 月 6 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考虑淡旺季市场价格变化,最终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视机组实际运行产量情况,每日向投标人下达销售量指标计划,双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 2800吨/日、单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1400吨/日、双机停运时招标人最小销售量0吨/日。由于粉煤灰是招标人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标人对粉煤灰销售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出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具备或提供完成上述服务所需的人员、车辆、器具、储存场地、下游专业处理场所等,并承担对该粉煤灰有关的环保风险、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自行组织处理连续装运出厂,并通过合法的销售、储存或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方式最终实现粉煤灰的无害处理 , 投标人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 100 % ,按月度向招标人报送粉煤灰 流向。 投标人 每月 10日 前向招标人生产技术部和经营管理部提交上月粉煤灰销售 流向台 账( 投标人 盖章),流向表按国家标准规定的 格式 执行。
本招标所指专业处理场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 投标人 拉运出厂的粉煤灰,如发生违规堆放或堆放违反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 视为 投标人 严重违法合同条款, 招标人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将 投标人 列入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黑名单,并追究 投标人 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
2. 1. 3 服务期限 /交货期 : 计划 202 4 年 9 月 7 日至 202 5 年 9 月 6 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
2.1. 4 项目地点: 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2 其他:中标单位需向万州电厂提供固体废物流向证明及符合《综合利用产品符合目录》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灰量(或暂估量)不低于4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合同内须明确粉煤灰灰量(或暂估量),且不低于4万吨。)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3万吨的灰库。
如为自有灰库,须提供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如为租赁灰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注:1.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钢制罐装存储、封闭钢筋混凝土罐装存储。2.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租赁合同、或灰库建造合同等材料须明确灰库容量不低于3万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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