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2025年中药颗粒配送及调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珠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5074001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2025年中药颗粒配送及调配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调配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4,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剩余预算不能购买任一标的(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导致项目终止,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在过渡期间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供货,确保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项目终止的,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经济损失,不得因此向对方追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招标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招标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招标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招标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调配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调配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投标的货物显示投标人既是生产企业也是销售企业的,则须同时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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