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
甘肃
-平凉市
项目概况
甘肃医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X-2024-118
项目名称:甘肃医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传承、社会服务、交流合作中的法律咨询;
2.维护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3.各类货物和服务、基本建设与后勤服务业务合同及各类协议咨询、审核;
4.人才引进、聘用合同签署与解除等劳动服务法律咨询;
5.知识产权保护、转让、合作等方面法律咨询服务;
6.合同及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事项法务服务;
7.基本建设及后勤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纠纷法务咨询;
8.基本建设与后勤服务工作中诉讼案件初步咨询;
9.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签订合同(1+1+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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