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清流县长校镇第八届水果采摘节组织策划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清流县长校镇第八届水果采摘节组织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FJ[TP]2024028#
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第八届水果采摘节组织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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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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