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新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写字楼1A座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ZB/2024/1016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5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8905.3平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局部5层,局部地下1层)。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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