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深锥浓缩机及絮凝剂自动配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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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深锥浓缩机及絮凝剂自动
配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深锥浓缩机及絮凝剂自动配制装
置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GYGS-WZ-GKZB-24-0110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深锥浓缩机及絮凝剂自动配制装置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深锥浓缩机及絮凝剂自动配制装置采购
2.4 招标范围
采购深锥浓缩机 2 台/套,絮凝剂自动配制装置 1 台/套,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主要设备部件的到场,2024 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设备的现场
制作,具备进料调试条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
法授权文件,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
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且代理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
照等)及制造商承诺直接向购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及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 2 项直
径 9m 以上深锥浓密机销售业绩(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
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
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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