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JDWB2024-009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乌鲁木齐机务段现就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列尾主机检测台涡流探伤仪、照度计、磁强仪、紫外辐照计等 / 项 1
( 二 )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符合涡流探伤仪 JJG0061-2001 涡流探伤仪检定规程;照度计 JJG245-2005 光照度计检定规程;磁强仪 JJF1832-2020 磁强仪校准规范;紫外辐照计 JJG879-2015 紫外辐射照度计检定规程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规程。
( 三 ) 售后服务要求:
自验收日起,质保 1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或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外,成交厂家应免费进行处理,并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 四 ) 服务 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五 ) 服务 地点: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
( 六 ) 其他要求:
1 、成交方提供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每个仪器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报告。质保有效期内若问题,由成交方免费重新检测,并提供新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6%增值税发票。 2.营业范围应符合投标项目要求。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相关检测资质。5、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6、报价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7、报价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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