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岳阳电厂仓储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岳阳电厂仓储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5758,招标人为岳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岳阳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湖南岳阳电厂 2×1000MW新建工程的厂址位于湖南省华容县东山镇西南约2km的关山村,东南距岳阳市中心约45km。
容量 2 ×1000MW燃煤机组, 岳阳电厂目前在用及计划在建的库房主要是物资室内仓库 5000㎡、特种材料库(含危化品库)350㎡、室外棚库+封闭库6524.8㎡、室外堆场29043.4㎡。
2.1.2招标范围
岳阳电厂物资仓库(含生产、基建库存物资、寄存物资等)的到货验收、装卸、搬运、入库、上架、保养、出库、发放、废旧物资盘点、日常盘点、仓库货架及地面清洁工作、工作台账及资料归档等工作;现有库存物资清理、报废处置工作;缺陷备件返厂的装车;配合甲方收集整理索赔基础资料,配合甲方完成索赔工作;生产备件的整理和倒运;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其它属于生产备件、专用工具仓储服务等的管理工作;资料整理、移交;岳阳市范围内零单接货等 。
2.1.3服务期: 暂定 202 4 年 08 月 01日至202 7 年 7 月 3 1 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仓储服务或仓储代保管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分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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