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横向项目六水合硝酸钴招标公告
北化院有限公司六水合硝酸钴框架协议招标(KB5)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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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有限公司六水合硝酸钴框架协议招标(KB5)(WZ20240726-0801-8061-B1)招标人为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六水合硝酸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硝酸钴(98%) 化学纯 内塑外编编织袋
100.00
吨
包1-硝酸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原料电解钴来源证明材料(原料厂家检测报告或厂家钴板标识等),并书面承诺不使用回收钴作为原料生产硝酸钴。
3.1.7 投标人提供硝酸钴产品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的产品销售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合同复印件或发票或采购订单等),材料清晰可辩,内容至少包含买方、卖方,签订日期、合同产品、数量、合同总价,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1.8 投标人提供时间最近的产品检测报告,分析检测的数据满足附件1要求,其中纯度要求大于98%,其他各项杂质检测结果符合附件1要求。
3.1.9 参照附件1要求执行,首次供货的中标供应商,需按新剂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首次需提供1Kg样品进行试用,试用考评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如经技术交流,投标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生产出的催化剂经过评价不合格,则中标人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此条内容需要投标人单独做出书面承诺。
3.1.10 投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代理商提供原生产商)年产硝酸钴能力不低于300吨/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1 满足《六水合硝酸钴技术规格书》要求,*号项须全部响应。
3.1.12 投标人承诺首批36吨供货不晚于2024年8月21日交货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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