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教育局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佳木斯市
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3]FYJC[CS]20240006
项目名称: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1,220.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71,220.42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海青学校乌苏镇学校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 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4月-2024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上述人员要求为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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