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自行数据监测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自行数据监测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自行数据监测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0713129SXZB-2407156411JNF1564/01 ) , 已由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 以 新村煤业总支委员会 [2024]第4次会议纪要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2.1项目概况: 自行数据监测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内容:矿井水、生活污水、固定污染源、厂界无组织、噪声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对比监测。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新村煤业厂区内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7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自行数据监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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