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4070900051)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蔬菜水果类 | 蔬菜水果类 | 1 | 批 |
调料干货类 | 调料干货类 | 1 | 批 |
冻货海鲜类 | 冻货海鲜类 | 1 | 批 |
肉禽蛋类 | 肉禽蛋类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 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
交货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1)项目概况:为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餐饮管理中心及新疆四七四医院团餐业务(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提供食材类产品,并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供货区域:招标人指定区域。
(3)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蔬菜水果、调料干货、冻货海鲜、肉禽蛋类等。
(4)预估采购规模:蔬菜水果280万元/年,干货调料70万元/年,冻货海鲜175万元/年,肉禽蛋类175万元/年,服务期限一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5)本项目分为四个标包,标包1:蔬菜水果肉类;标包2:调料干货类;标包3:冻货海鲜类;标包4:肉禽蛋类。各标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起至满12个月止。
(7)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投标人在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官网对同品质同规格的产品最低价确定供货基准价,报价为此基准价的下浮率。
投标下浮率,应包含出厂价、利润、税费、运输、装卸、配合、检验检测等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
定价周期:定期定价确定结算价。
4)特殊情况:如所需食材在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官网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时,则由价格调研组根据当地大型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挂牌价格下浮一定比例计算或另行协商确定。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为非外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蔬菜水果合同金额不低于280万元/年,干货调料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年,冻货海鲜合同金额不低于175万元/年,肉禽蛋合同金额不低于175万元/年的食材供货合同,合同供货内容须包括:所投标包对应的品类。(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内容页、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发票或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列入旅发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天的网站截图或者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