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电厂主设备专项维修项目(第三次招标)
广东
-江门市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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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台山核电厂主设备专项维修项目(第三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CGN-202406190001-N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台山核电厂主设备专项维修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CGN-
202406190001-N2 )已通过项目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
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台山核电厂2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主设备专项维修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台山核电厂2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主设备专项维修项目。 计划工期: 单
台机组主体工程工期约3个月,现场施工开始时间及具体工期以台山核电业主公司发布的计划为准
。 详细内容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 单台机组主体工程工期约3个月,现场施工开始时间及具体工期以台山核电业主公司
发布的计划为准 。
详细内容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申请人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申请人需至少满足一项以下条件:(1)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许可
范围涵盖核安全1、2、3级机械设备、核安全1E级电气设备;(2)具备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甲级)资质。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需提供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申请人需至少满足一项以下条件:(1)近5年内具有核电站核
级设备安装业绩;(2)近5年内具有在运核电机组核级设备改造、维修业绩。 - 信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
投标资格。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限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
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5年核电站核级设备安装或改造维修管理经验。
(2)技术负责人: 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核电站核级设备安装或改造维修技
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有核电站核级设备安装或
改造维修项目安全管理经历。
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以近三年年均净资产高的申请人优
先。
(3) 其他特殊要求:报名时应提供投标保密承诺书及企业资质证书。
(4)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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