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屏县气象局石屏县农业产业科技增效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
云南
-红河州
项目概况
石屏县农业产业科技增效服务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蒙自市兴盛路兴竹里小区附五幢),持下列材料报名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JX-HH-24377
项目名称:石屏县农业产业科技增效服务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石屏县农业产业科技增效服务设施配套项目)1 个,石屏县农业产业科技增效服务设施配套项目主要布局在异龙镇鸭子坝村委会大坡头和石屏县气象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相关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信誉要求:(1)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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