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泾阳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4)124号
项目名称:泾阳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16,174.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416,174.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98,291.1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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