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华锦联合石化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废气废液焚烧单元招标公告
华锦HPPO项目废气废液焚烧单元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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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锦HPPO项目废气废液焚烧单元(WZ20240805-5509-8109-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废液焚烧单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焚烧系统\工艺废气废液 15t/h 达标排放
1.00
套
包1-废气废液焚烧单元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废气废液焚烧单元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7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必须承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8 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套及以上千万吨炼油或百万吨乙烯石油化工装置中TO焚烧系统设计供货且在运行的 1 年及以上的良好的工程业绩,性能稳定良好,并获得国家、地方或业主的环保验收报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包括技术附件)复印件、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3.1.9 投标文件需要按请购书要求编制,内容齐全、详尽、正确、属实,不可缺项。关键技术文件如设计说明书、PFD、PID、设备一览表、材料表、主要设备数据表、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放及性能保证等必须按本请购书要求提供。设计文件中的各个设计参数及图纸内容不可缺省,没有原则性错误,同时必须满足请购书要求。
3.1.10 投标人需具有足够的工程设计制造和供货能力,主体设备需由投标人独立设计并供货。
3.1.11 投标人应具有压力管道 GC2 类(国家颁发)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 D 类(国家颁发)设计及制造许可证等政府许可资质,其分供货方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政府许可资质:包括锅炉制造资质 A 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方颁发)等。
3.1.12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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