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水处理单元设施Q=80t/hDN3800污水Q245R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扬子石化水处理单元设施\Q=80t/h DN3800 污水 Q245R(招标编号:NWZ240723-2115-02110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处理单元设施\Q=80t/h DN3800 污水 Q245R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水处理单元设施\Q=80t/h DN3800 污水 Q245R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按《扬子石化贮运厂原油储罐切水环保隐患治理改造项目-22276DD02ST00RQ01A0 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请购文件/23页》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供货范围进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并依据买方/设计方审核批准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进行制造、检验和试验,并对所购设备的安全、环保和性能负责,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次标的物使用的详细的工艺原理说明文件、流程图及设备布置参考图,工艺原理须采用预处理脱水设施及微旋流预处理组合亲疏水纤维/颗粒组合物理破乳除水为核心的工艺除油原理,不提供说明文件、流程图及设备布置参考图、或提供的工艺原理不是采用预处理脱水设施及微旋流预处理组合亲疏水纤维/颗粒组合物理破乳除水的视为无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本次供货的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油含量指标≤40mg/L,(油含量分析方法采用国标HJ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买方在设备投用达到该指标后按合同向卖方付款,否则不予支付”,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价超过650万元,报价视为无效,将予以否决。若报价有效的投标人小于两家(不包含两家),按废标处理。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1套及以上采用自适应多相一体化分离技术(自适应旋流分离+颗粒聚结过滤+纤维组合深度破乳) 制造并成功运行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复印件予以证明,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必须真实,评委会保留对候选中标方业绩事后进行现场复核权利,若业绩不符,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近五年内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扬子石化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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