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物资(辅材及安全防护用品)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物资(辅材及安全防护用品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1.招标条件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科创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
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雄安科创中心项目的二三项材料、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公司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广泛,涵盖了多个领域。具体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此外,该公司还具备多项专业承包资质,如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等。可以说,该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拥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和较强的综合实力。
工程名称:中铁一局雄安科创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大王镇于庄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4017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16916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4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底商、商业和酒店、办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2所)及其他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11.11万平方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人防、车位、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配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3642.5平方米(包括Ⅱ级支路),配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21
0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C3或ND15,南至城市道路EC3或EB4或ED47,西至城市道路NC2或ND14或NB2,北至城市道路EA2或ED43
。总占地面积204017平米,包含:D02-06-06地块、D02-07-01地块、D02-07-02地块、D02-06-10地块、D02-06-11地块、D02-07-06地
块、D02-07-07地块、D02-07-10地块、D02-07-12地块、D02-07-19地块、D02-07-20地块、D02-07-23地块和项目内配建道路。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二三项材料、安全防护用品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FC-01):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
厂家或具有资质的代理商。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
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 年)的财务报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投标产品生
产厂具有近两年(2022、2023)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2份投标物资相关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22、2023)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一份
即可)。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物资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1.6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
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
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附件下载
212142631721021346364.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