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华锦59万吨/年EOEG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可拆板式热交换器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1.招标条件
对 (重招)(拓市)SSEC华锦EOEG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所需 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721-2109-7597-B1
2.项目内容: (重招)(拓市)SSEC华锦EOEG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可拆卸式换热器\20~30m2 S31603
1.00
台
包1-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2
可拆卸式换热器\20~30m2 S31603
1.00
台
包1-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3
可拆卸式换热器\20~30m2 S31603
1.00
台
包1-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4
可拆卸式换热器\20~30m2 S31603
1.00
台
包1-可拆板式热交换器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持有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热交换器安全与能效专业委员会发放的A4级及以上可拆板式热交换器的安全注册证。
3.1.7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1)近 10 年具316L制可拆板式换热器的制造业绩; 以上业绩需在业绩表上注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计工况、大致开车时间、设备规格(设备直径、壁厚等)、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 (业绩所需发票信息,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相对应模块中录入/请通过发票验证系统上传,备查,并提供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对照清单。 )
3.1.8 投标文件应提供设备热工计算书。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在开标前澄清,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2 如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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