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社会氛围宣传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物料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MT-C2024-0005
项目名称: 2024年度社会氛围宣传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物料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 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 年度社会氛围宣传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物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5 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税收凭据;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4 )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客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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