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中医院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镇巴县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007
项目名称: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中医院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中医院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中医院后勤管理社会化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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