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电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
江西
-上饶市
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电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SRCG-2024-0705
项目名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电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962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以上(1)-(5)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本项目要求预留项目最高限价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金额应当达到40%,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一览明细表”中体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协议中须明确意向单位名称及注明分包金额,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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