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账务清查审计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账务清查审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 省 大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账务清查审计 ( 招标编号 : SXZB-2406 4534GZF045/01 、 JNC202-ZB-240713343 )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专题会议纪 要 【 2024】110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全 面预算,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为进一步推进煤业集团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的财务,实施统一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被上收单位进行账务清查审计,确保财务数据完整准确、上收前后责任划分明确,历史遗留问题清晰。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_ 1 _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_ 001 _ _ 对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账务清查审计 _ :
001 标段(包)内容 :对 29户单位(初步估计 29户 , 具体详细资产情况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 )进行财务清查审计,并出具专业报告 。
2.3 服务 地点: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
2. 4 服务期限 要求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具体服务期限受被审计单位的户数、资产量等影响,以实际情况为准。
2. 5服务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往来情况、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出具真实、有效、合法的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_ 001 _ _ 对财务中心上收部分单位账务清查审计 _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3.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_ 2 _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_ 2021 _ 年 _ 7 _ 月 _ 1 _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_ 审计 _ _ 服务业绩 _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 _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_ 。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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