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QC-GC-2024083
项目名称: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025.75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5.75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
2.1.3项目性质:设备采购及安装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交货期: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验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等要求。
2.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利用中水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替代22台燃气锅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验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等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1日以后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设备供应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仅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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