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杨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安防设施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南平市
受 政和县杨源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725]无[CS]2024001、政和县杨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安防设施系统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和县杨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安防设施系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无[CS]2024001
项目名称:政和县杨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安防设施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4,628.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杨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安防设施系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74,62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21,672.00元
磋商保证金: 12,74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3)供应商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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